温馨提示
1.以上报价不含双流机场往返接送,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及自费项目费用。私人所产生的个人消费、自费项目、单人房差等项目。
2.报名时请提醒客人提供有效证件的准确姓名、证件号码,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旅游意外险由客人自行选择,65岁以上的老人需附带健康证明!
3.旅游过程中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征求客人的意见后,对行程进行调整,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优惠门票费用;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因游客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
4.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5.行程内推荐自费项目需半数以上客人同意方可安排(导游于自由活动期间安排自费项目):自理景点门票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服。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团员一律不享受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自费项目客人均可自愿参加,无强制。如加点人数不足10人,则斟情加收综费,此费用必须得到客人认可签字。如对增加综费事宜客人与司陪无法达成一致,则取消此项自费项目。
6.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脱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7.意见单是评定旅游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客人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问题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相关机构提出投诉。
8.此行程如不成团(10人),我社于出行前5天通知游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出行前3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2%违约金,出行前2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3%违约金.出行前1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10%违约金. 出行当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我社承担20%违约金.
9.游客在游览过程发生意外伤害地接社有责任义务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也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如果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自感没有问题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